广德县在全市率先实施城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。
规范销售点。合理确定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,取消城区临时网点11个,乡镇共布设零售经营网点76个。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烟花爆竹零售特许经营权,组织从事经营销售的相关人员参加烟花爆竹安全经营培训。
密织巡查线。健全城区禁燃禁放日常管理机制。划定禁燃禁放区域范围,组织公安、安监等执法力量开展常态化巡查。截至1月10日,共检查经营主体140次,整改安全隐患网点7家,查处涉及烟花爆竹行政案件18起,其中非法储存、运输烟花爆竹案件9起,非法燃放烟花爆竹9起,行政拘留19人。
扩大宣传面。发动餐饮、婚庆典礼、殡葬服务经营户向服务对象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。利用电视、广播、报纸、微信等媒体平台推动禁燃禁放信息,开展“少放不放烟花爆竹、共创绿色家园”万人签名活动,发放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倡议书1万余份,提高市民的安全意识和遵章守法自觉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