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开展以来,新杭镇对照创建工作要求,真抓实干,按照“三落实”抓好创建工作。
对照通报,落实责任。新杭镇创建办及时对照上级部门和第三方测评反馈检查情况,对工作薄弱环节直面问题,累计交办工作392件。及时制定交办工作清单,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,细化干部履职责任担当精神。
马上就办,落实行动。主动设定交办工作办结时限,按照时限倒排整改工作计划,全镇上下按照“马上就办、办就办好”的工作决心,扎实开展问题整改工作。镇党委主要领导定期到一线调度重难点工作,确保创建工作见实效。
巡查自纠,落实成效。由镇纪委牵头成立创建工作督察组,对创建办交办清单逐项排查销号,及时发布督察情况。同时组织力量开展自查自纠,以自我革命的勇气推动创建工作抓铁有痕。